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碳回收项目、高纯氢气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信息


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碳回收项目、高纯氢气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碳回收项目、高纯氢气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idBRGkt--Y1Ja4cou3EpQ

提取码:jrgy

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碳回收项目、高纯氢气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书放置在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5号楼110房间。公众可直接前往该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包括本项目厂址周边的水北村、门口村以及企事业单位职工。

(三)参与征求意见的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1、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LQPej4hAJ4XOHAxeWKTrw

提取码:e1tn

公众可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发送以下邮箱(公众也可以直接向下述邮箱发送自己的意见):

(1)建设单位:sdmingquan@163.com

(2)环评单位:huliuchan123@163.com

2、电话联系:

(1)建设单位:孟春 15866686616

(2)环评单位:姚斌 13518617355

3、发送信件:

(1)建设单位

山东省济南市刁镇化工产业园明士新材料有限公司 孟春(收),电话:15866686616

(2)环评单位:

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山东省化工研究院5号楼110室 姚斌(收)  

 邮编:250014   电话:13518617355

    (四)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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