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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明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气化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山东明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气化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1SNzAfilkuKmaqED-6S9w 
提取码:d88i 
山东明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气化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书放置在山东明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北门门岗。公众可直接前往该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包括本项目厂址周边的村庄以及企事业单位职工。 
(三)参与征求意见的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1、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7-8Z0HGs1YprplgnlLP3w 
提取码:ulat 
公众可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发送以下邮箱(公众也可以直接向下述邮箱发送自己的意见): 
(1)建设单位:xuanzi0330163.com 
(2)环评单位:15275185790@163.com 
2、电话联系: 
(1)建设单位:孟工15866686616 
(2)环评单位:姚工13518617355 
3、发送信件: 
(1)建设单位: 
济南市济南刁镇化工产业园山东明泉新材料科技限公司现有厂区 孟工(收) 邮编:250200 电话:15866686616 
(2)环评单位: 
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山东省化工研究院5号楼106室  姚工(收)    邮编:250014   电话:13518617355 
(四)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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